佛山正骨骨科醫院通過多方評審,正式成為佛山市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即佛山市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為已參加繳納五險(含工傷保險)的在職職工或雇工提供門診醫療、住院醫療服務和重癥轉診的相關服務。
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辦法,集中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職業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勞動者及其實用性法定的醫療救治以及必要的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這種補償既包括醫療、康復所需費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費用。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在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因工作環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在用人單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搶救治療,并經縣級以上衛生防疫部門驗證的;
4、由用人單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為疫區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5、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到用人單位后舊病復發的。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參保職工在佛山市工傷協議醫療機構(如佛山正骨骨科醫院)住院治療工傷的,請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在入院時,攜帶工傷職工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工傷認定決定書》到工傷協議醫療機構出入院處辦理就醫登記手續。
出院時,符合直接結算條件的,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在辦理出院手續時應憑工傷職工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工傷認定決定書》復印件(屬于老工傷的提供老工傷人員確認資料復印件)在工傷協議機構辦理工傷醫療費用結算手續。屬于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由社保局與醫院結算。
工傷職工在結算時未收到《工傷認定決定書》的,可與就醫的協議機構進行協商辦理掛賬手續,先墊付費用,待收到《工傷認定決定書》后,符合直接結算條件的應直接結算。無法直接結算的,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墊付費用后,憑相應單據到參保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工傷醫療(康復)費用申領。